某辦公樓工程施工,由建設單位組織招標確定由某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承擔施工任務,由某監理單位承擔監理任務。在施工合同中已明確有800m
2的鋁合金窗安裝任務。但建設單位又與某鋼窗廠簽訂了供銷合,明確由鋼窗廠派隊伍進行鋁合金窗安裝施工。該鋼窗廠在鋁合金窗安裝過程中,沒有落實“按鋁合金窗工藝規程安裝”的合同要求。其他單位也無人過問窗框與墻體洞口沒做縫隙密封處理這一關鍵質量問題。而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在明知該鋁合金窗框沒做嵌縫密封的情況下,為了搶工期進行了抹灰、貼面磚施工,留下了質量隱患。該樓在驗收前雨季期間發現有60%鋁合金窗樘嚴重滲水。該質量事故發生后,建設單位要求監理單位對事故進行分析和處理,并追查責任。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