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酒業有限公司生產各類品種的酒,以適應不同消費者的需求,其經營范圍主要包括糧食白薯類白酒、啤酒、果木酒等。春節臨近,大部分消費者都以酒作為饋贈親友的禮品。針對這種市場情況,公司于2月推出了“組合裝禮品酒”的促銷活動,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和果木酒組成成套的禮品酒銷售,該月共取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45萬元,與上月銷售收入大體相同,但公司2月應納消費稅稅款卻比上月明顯增加,公司財務部門認為稅務機關算錯了,但稅務機關堅持認為核算沒有錯誤。 (資料來源:張中秀、汪昊:《納稅籌劃寶典》(第3版),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 分析要求:藍天酒業2月份多繳消費稅的原因何在?有何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