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北京市海淀區增加了一個特設機構——公共服務委員會,該機構將代表區政府行使公共服務類事業單位的管理職能,區衛生局和文化委所屬的29家事業單位,作為首批試點被劃入區公共服務委員會。這次改革的目標:一是解決政府部分政事不分、管辦不分的問題,把政府部門從辦事業中解脫出來,使政府部門集中精力履行社會管理職能;二是解決政府公共服務資源分割的問題,提高政府對公共服務的統籌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解決事業單位人財物事的管理問題,建立新型的管理制度。 公共服務委員會主要承擔五個方面的職責:一是負責組織協調所屬事業單位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標準以及行業體制改革措施,并參與有關行業規劃和標準的研究擬定工作:二是負責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管理工作;三是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存量資產的整合以及系統內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四是負責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五是負責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按照先分類后脫鉤的原則,選擇區衛生局、文化委為試點單位,對其所屬事業單位進行職能梳理和分類,分清事業單位社會管理職責、公共服務職責和經營服務職責。改革的具體做法是:一是將承擔社會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保留在原政府部門,即將區衛生監督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保留在區衛生局;將區社會文化管理所、文物管理所合并為文化行政執法隊保留在區文化委。二是將承擔公共服務職責的事業單位劃入區公共委。區衛生局所屬的22家醫院、區衛生學校、區衛生局醫院管理服務中心、區醫學教援中心、區衛生人才服務中心等26個事業單位以及區文化委所屬區文化館等3個文化單位,都被整建制劃入公共委。三是將具有經營性職責的事業單位撤銷或轉制即海淀劇院、電影管理處轉制為企業。同時,調整區衛生局、文化委職責、內設機構和編制并修訂其“三定”規定。 問題: (1)海淀區成立公共服務委員會的原因及指導思想是什么? (2)從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創新的角度分析這一改革的現實意義及可能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