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只依據沿海國在其國內法中所表達的意志。雖然劃界行為必然是單方行為,因為只有沿海國能夠這樣做,但劃界對于其他國家的效力則取決于國際法。 國際法院認為,在這方面,領海性質中所固有的某些基本因素表明若干標準的存在。這些標準雖不十分精確,但仍能為法院作出判決提供充分的基礎,也可適用于爭議中多樣的事實。 在這些因素中,必須提及的是領海對陸地的緊密依存性,正是陸地賦予沿海國對毗鄰其海岸的水域的權利。因此,必須賦予這種國家必要的自由,以使其劃定領海界限的行動能適應實際的需要和滿足當地的需求。另外,領海基線的劃定不能離開海岸一般方向的適當范圍。 另一個基本因素,也是在本案中尤為重要的一個因素是某些海域與分隔或包圍這些海域的陸地之間存在的或多或少的密切聯系。在選擇領海基線時產生的真正問題是,位于領海基線內的海域是否與陸地有相當緊密的聯系,以至于它們應服從內水制度。國際法院認為,這種觀點是確定關于海灣的規則的基礎,也應大膽地適用于像挪威的海岸一樣具有不尋常的地理形狀的海岸。 國際法院強調,挪威的劃界制度是與其海岸線的地理特征相適應的,其領海基線符合其海岸線的一般方向,這表明這種劃界制度是符合國際法的。結合本案的其他事實,最后,國際法院以 1O 票對 2 票作出如下裁定:挪威 1935 年法令所采取的劃定漁區的方法是不違反國際法的;國際法院還以 5 票對 4 票裁定:該法令所劃定的直線基線是不違反國際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