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杰出人才,管理期內省財政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給付的勞動報酬50%比例給予人才津貼,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B.全職來我省開展創新工作的,對其項目按科研補助、研發攻關、平臺建設和產業化項目實施總投資額的30%給予綜合資助,最高資助5000萬元;
C.來我省創辦具有國際一流技術水平、能夠推動我省產業轉型升級企業的,對其項目省級引導基金可給予最高不超過6000萬元的直投股權投資支持;
D.創辦企業5年內在國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成功上市的,省級引導基金在企業中所占股份全部獎勵給人才及創業團隊,每延遲1年上市獎勵比例減少20%;或達到協議約定的主營業務收入、上繳稅收等,按照協議約定給予獎勵;
E.對引進的“一事一議”人才及團隊核心成員,直接頒發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卡,享受《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試行)》(魯人社發〔2015〕63號)有關政策待遇。
第1題
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高效生態農業創新類,其支持政策為()。
A、省財政給予每名領軍人才啟動工作支持經費100萬元;省外海外領軍人才全職來我省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再發放一次性補助100萬元;期滿驗收優秀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B、通過省農業科技發展資金給予每名領軍人才及其團隊不低于200萬元的項目支持;
C、在項目申報、分配激勵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并在居留落戶、子女入學、家屬安置、醫療保健等方面安省級高層次人才提供便利條件;
D、對自主申報入選泰山學者的人才(團隊),一年后作出貢獻的,市財政對專家本人(團隊)發放補助。
第2題
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科技創業類,其支持政策為()。
A、獲得我省本地企業投資,共同投入實際到位資金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省財政給予創業啟動資金200萬元;其他領軍人才及創業企業,給予創業啟動資金100萬元;
B、領軍人才及創業企業獲得財政資金參股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以貨幣形式投資的,按創業投資機構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投資保障,最高金額200萬元;
C、符合《山東省科技型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暫行辦法》條件,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享受相關政策支持;以其他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按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每名領軍人才及企業累計最高貼息金額為100萬元;
D、創辦企業在高新區內的,享受科技型小微企業相關政策;在留學人員創業園內的,享受留學人員相關支持政策。
第3題
我省評選“山東省引才工作重點支持企業”,主要支持對象為造紙、紡織、家電、汽車、工程機械等《山東省推進工業轉型升級行動計劃(2015—2020年)》明確的18個傳統優勢行業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產業、高端裝備、新材料、現代海洋、綠色低碳、數字創意等“十三五”時期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骨干創新企業。其支持政策為()。
A、入選企業以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文件公布為“山東省引才工作重點支持企業”;
B、給予每個重點支持企業2個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相關類別配額,2年內有效;
C、所得配額不占用所在市和企業年度申報指標;
D、重點支持企業面向省外海外全職引進的急需緊缺產業人才(在企業被確定為重點支持企業后對接引進、簽訂4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合同),符合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相關類別人選標準條件的,經有關部門核準論證,通過后報省政府發文,公布為“泰山產業領軍人才”,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第4題
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現代服務業及社會民生產業創新類,其支持政策為()。
A、省財政給予每名領軍人才啟動工作支持經費100萬元;省外海外領軍人才全職來我省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4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再發放一次性人才補助100萬元;期滿驗收優秀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B、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領軍人才所實施的創新項目200萬元—300萬元的經費補助;
C、在項目申報、分配激勵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并在居留落戶、子女入學、家屬安置等方面按省級高層次人才提供便利條件;
D、對自主申報入選泰山學者的人才(團隊),一年后作出貢獻的,市財政對專家本人(團隊)發放補助。
為了保護您的賬號安全,請在“上學吧”公眾號進行驗證,點擊“官網服務”-“賬號驗證”后輸入驗證碼“”完成驗證,驗證成功后方可繼續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