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是營業稅的納稅人,也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2012年6月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總承包一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9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又將總承包額的三分之一轉包給某安裝公司(具備安裝資質),轉包合同記載勞務費1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2000萬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中,4000萬元由建筑工程公司自產貨物提供,2000萬元由安裝公司自產貨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的當月購進材料的進項稅額為236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購進材料過程中發生運輸費用30萬元,取得運輸發票。 (4)建筑工程公司內設非獨立核算的餐廳,當月取得餐飲收入80萬元,含非現場消費的自制粽子10萬元。轉讓一臺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使用過2年的烹飪設備,轉讓金額1萬元(含稅)。 (說明:上述業務當月全部完成,相關款項全部結算) 根據上述材料,按下列序號計算有關納稅事項,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 (2)安裝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增值稅。 (4)建筑工程公司簽訂總包、分包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針對業務(4)建筑工程公司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增值稅。 (6)該建筑工程公司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3題
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2005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總承包一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9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又將總承包額的113轉包給某安裝公司(具備安裝資質),轉包合同記載勞務費1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2000萬元。要求:計算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第4題
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2009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總承包某大廈裝修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8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材料等5000萬元;
(2)上述大廈安裝工程所用玻璃幕墻2000萬元使用本單位自產玻璃幕墻;提供安裝勞務價款為1000萬元。其余材料系鋁合金門窗、金屬網架等由另外一家安裝公司(具備建筑業資質、地處縣城)自產貨物提供,安裝勞務價款為2000萬元;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材料的進項稅額106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營業稅()萬元。
A.17.2
B.24.8
C.62
D.30
第5題
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2008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總承包某大廈裝修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8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材料等5000萬元。
(2)上述大廈安裝工程所用玻璃幕墻2000萬元使用本單位自產玻璃幕墻;提供安裝勞務價款為1000萬元。其余材料系鋁合金門窗、金屬網架等由另外一家安裝公司(具備建筑業資質、地處縣城)自產貨物提供,安裝勞務價款為2000萬元。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材料的進項稅額106萬元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相關的運輸費用30萬元有合法的票據。
(4)建筑工程公司內設非獨立核算的商務會議中心,全年取得餐飲收入180萬元,歌舞廳收入 60萬元,臺球和保齡球收入12萬元。
(說明:上述業務全部完成,相關款項全部核算,增值稅按一般納稅人計算征收)
根據上述材料,計算有關納稅事項,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營業稅()萬元。
A.17.2
B.24.8
C.62
D.30
第6題
A.270
B.240
C.210
D.180
第7題
A.270
B.240
C.210
D.180
第8題
第9題
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2005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總承包一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9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又將總承包額的三分之一轉包給某安裝公司(具備安裝資質),轉包合同記載勞務費1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2000萬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中,4000萬元由建筑公司自產貨物提供,2000萬元由安裝公司自產貨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材料的進項稅額236萬元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相關的運輸費用30萬元有合法票據。
(4)建筑工程公司內設非獨立核算的賓館,全年取得餐飲收入80萬元,歌舞廳收入60萬元,臺球和保齡球收入12萬元。
(說明:上述業務全部完成,相關款項全部結算,增值稅按一般納稅人計算征收)
根據上述材料,按下列序號計算有關納稅事項,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
(2)建筑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和城市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3)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自產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4)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第10題
A.270
B.240
C.210
D.180
第11題
地處縣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2005年發生經營業務如下: (1) 總承包一項工程,承包合同記載總承包額9000萬元,其中建筑勞務費3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又將總承包額的三分之一轉包給某安裝公司(具備安裝資質),轉包合同記載勞務費1000萬元,建筑、裝飾材料2000萬元。 (2) 工程所用建筑、裝飾材料6000萬元中,4000萬元由建筑公司自產貨物提供,2000萬元由安裝公司自產貨物提供。 (3) 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產貨物涉及材料的進項稅額236萬元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相關的運輸費用30萬元有合法票據。 (4) 建筑工程公司內設非獨立核算的賓館,全年取得餐飲收入80萬元,歌舞廳收入60萬元,臺球和保齡球收入12萬元。 (說明:上述業務全部完成,相關款項全部結算。) [要求] 根據上述材料,按下列序號計算有關納稅事項,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2) 建筑工程公司轉包工程應代扣代繳的營業稅和城市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3) 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提供的白產貨物應繳納何種稅? (4) 建筑工程公司簽訂合同應繳納的印花稅。 (5) 建筑工程公司賓館收入應繳納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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